武昌首义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实验 中心简介
武昌首义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实验室安全事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武昌首义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艺术设计学院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对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三条  各类人员根据职责分工贯彻落实学院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具体实施方案。

     (一)艺术设计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学院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

      2.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研判实验室安全形势,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坚决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督查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督查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的落实情况等。

     (二) 艺术设计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

      1.制定、修改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操作规程,且上墙公示。

      2.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周期,建立检查台账,制定排查和整改措施。

      3.加强对水、电、机械以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和废液、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4.制定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各种形式的实验室安全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同时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及其他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

      5.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积极组织人员按规范施救,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主管部门。

     (三)艺术设计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职责:

      1.负责制定艺术设计学院的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2.定期对艺术设计学院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指导。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学校和本学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时指出其不当行为并督促改正。

      3.每月组织检查一次本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存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整改。严重安全隐患未完成整改前立即暂停相关实验教学星空(中国),并及时上报学院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5.负责组织艺术设计学院工作人员完成学校和学院(部)布置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6.做好艺术设计学院的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规划,上报学院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以便于学校安排下一年度工作的。

      7.对未认真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或者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学校和学院有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实验室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本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是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爆、意外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

      2.负责实验房间安全设施及安全标识的建设和管理;

      3.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准入管理,对本实验室实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告知;

      4.每周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做好周查记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5.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的闭环管理,保障实验室安全。

      6.完成学校和学院(部)布置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运行机制

      第四条  采取措施加强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防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报告、早处置。

     (二)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各实验室应对实验设备配置、消防器材、个人防护、应急设备器具、实验室安全行为、安全操作规程等做出明确规定,并按规定配备。

     (三)加强对实验室所有危险化学品、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等重大危险源的规范管理。对重大危险源涉及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进行重点摸排和全过程管控。

     (四)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对实验室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定期检查,核查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情况、规范使用和处置情况、检测及应急处置装置情况、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成效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经常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六)院领导、实验与实训中心(实验室)负责人要加强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实战能力。

      第五条 建立有效的实验室安全事故预警机制

     (一)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对各种重大危险源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使用记录,发现遗失、不当存放,立即处置。

     (二)重视实验人员健康检查,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受到感染或伤害,立即报告、处置。

     (三)严格执行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对存在不安全行为的人员,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用品用具,及时发出书面预警通知,提醒相关人员提高警惕。

      第六条 加强实验室安全状态监测

     (一)在实验室日常工作中,与实验有关的所有人员均有义务对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由学院进行奖励。

     (二)在实验过程中,注意监控实验室内的状况,包括仪器主机、附件,特别是气体贮存容器及其主要连接件(管路、阀门等)是否正常;水、电、气状态是否正常;实验室内有无异常气味、响声;非正常火苗、火花;空气中有无不明烟雾,地面上有无不明液体、固体等。

     (三)实验操作人员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和运行状况。包括对仪器设备电气、机械性能的评估;对装载易燃气体钢瓶或其他容器的安全检测;对化学试剂存放使用的安全性检查;对实验室水、电、气运行状况的检查等。

      第七条  实行信息报告制度

      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在自救的同时,立即向实验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如经初步处理仍无法控制,要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保卫处、地方应急处置中心等,请求协同处理。事故基本控制后,及时对突发安全事故进行侦测、调查,综合评估,控制事故与危害蔓延。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八条  预防和预警

      各实验室应做好以下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发生: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和实验人员的培训教育,在实践中经常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实战能力;各实验室应对应急预案定期评审,并根据重大事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进行完善修订。

      第九条  事故的响应

      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事故现场人员是事故的责任报告人,应在自救、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汇报;所在单位为事故的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并初步判定事故情况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迅速向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应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抢救、抢险,把损伤、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凡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必须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及其重要情况的,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危化品泄露/人员伤害应急处理

     (一)汇报(报警)

      报警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化学品名称和泄漏量以及泄漏的速度、事故性质(外溢、爆炸、火灾)、危险程度、有无人员伤亡以及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二)紧急疏散

      1.建立警戒区域。危化品泄漏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或火焰辐射热所涉及到范围建立警戒区域。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除消防及应急处理人员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域;

      2.紧急疏散。当班员工必须及时拉响警报,迅速将警戒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三)现场急救

      当现场有人受到危险化学品伤害时,应立即进行以下处理:

      1.迅速将患者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氧。

      2.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气管插管,加压氧气人工呼吸。

      3.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4.呼吸心跳均停止者,则在人工呼吸的同时实行胸外心脏按压,以建立呼吸和循环,恢复全身器官的氧供应。

      5.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冲洗要及时、彻底、反复多次。

      6.眼睛接触到危险化学品时,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min,就医。

      7.吸入危险化学品时,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如呼吸及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就医。

      8.食入危险化学品时,应立即漱口,饮足量温水,催吐,急送医院。

      9.当人员发生烧伤时,应迅速将患者衣服脱去,用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伤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疱弄破。


第五章 应急处置的程序与措施

      第十一条  实验室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若发生局部火情,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毯、沙袋等灭火;并立即报警:88039110、88426066或火警:119,通知所有人员沿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同时,立即向学院领导报告,有人员受伤时,立即向校医院部门报告,请求支援;人员撤离到预定地点后,应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对未到人员尽快确认所在的位置。

      第十二条 实验室触电事故应急处置

      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就地仰面躺平,禁止摇动伤员头部;检查触电者的呼吸和心跳情况,呼吸停止或心脏停跳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并尽快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第十三条 实验室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置

     (一)轻微、一般机械伤害的应急处置:首先停止机械运转。轻微的伤害可自行对伤口进行清洗、处理包扎;当受到一般机械伤害时,伤口经简单处理后送医院治疗。 

     (二)严重机械伤害应急处置:当发现有人受伤后,必须立即停止运转的机械,向周围人员呼救,进行简单包扎、止血等措施,以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同时通知主管领导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在做好事故紧急救助的同时,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第十四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故障应急处置

      若仪器使用中发生设备电路事故,须立即停止实验,切断电源,并向仪器管理人员和实验中心汇报。如发生失火,应选用灭火器扑灭,不得用水扑灭。如火势蔓延,应立即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或消防部门报警;仪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质溢出,立刻戴上防护手套,按照仪器的标准作业程序关机,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对仪器进行消毒清洗,同时告知其他人员注意。


第六章 应急响应的终止与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  在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得到彻底控制之后,经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终止应急响应状态。

      第十六条  事故单位应在事故调查结束后三日内上交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发生事故的原因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十七条  根据调查结果,对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和后果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对安全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严格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十九条  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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